A股东权利 1.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明白其代表股东的利益以及提升股东价值的责任。 2.股东权利乃建基于多项规章制度,如《公司章程》、香港《公司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以至较广泛的香港企业及证券法例和规定。在不损害上述任何权利的情况下,本公司按本守则阐释股东权利。 3.股东的基本权利包括: 4.任何涉及公司根本变动的决策,股东均有权参与并享有知情权。有关变动包括: 5.如资本架构及安排可导致与股权比例不相称的控制权,股东有权知道有关情况。就公司而言,公司并无资本架构及安排可导致若干股东取得与股权比例不相称的控制权。 6.股东有机会实际参与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并有权知道股东大会的规则,包括投票程序: 7.根据公司章程细则,每项提呈股东大会的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惟主席以诚实信用原则做出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包括并非载于股东大会的议程或任何致股东的 补充通函内;牵涉到主席须维持大会有序进行及/或容许大会事务更妥善有效地处理,同时让所有股东有合理机会表达意见的职责)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除外。 8.公司已制订以下由股东按投票方式表决的程序: B与股东保持沟通 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全年回复股东就各项事宜所提出的书面和电话查询。公司设有电话热线(8628-82971873)及电邮(shareholder@hhcp.com.cn)以供股东查询。 2.公司透过年报随附的回应表格,积极邀请股东发表意见。股东提出的意见将转达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 股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