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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已成立4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投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事务之特定方面。本公司所有委员会已告成立并订立书面职权及责任范围守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魏斌(主席)、陈国明、苏梅、常清及张士举,当中包括一名具有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有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1、在提交董事会审阅前,审阅财务报表及报告及考虑会计及财务报告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或外聘核数师提出之任何重大或特殊事项;
2、参照核数师履行的工作、彼等委聘费用及条款,审阅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及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及免职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及
3、审阅本公司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之充分性及有效性。
审核委员会监督本集团之内部控制制度,就任何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及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即苏梅(主席)、王旭、魏斌及张士举。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目标包括:
1、就建立制订薪酬政策及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架构之程序作出建议,该等政策将保证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不会参与决定其本身薪酬;

2、就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3、参照个人及本公司表现以及市场惯例及条件,审阅及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及
4、审阅及批准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有关(i)任何丧失或终止彼等职务或委聘及(ii)因彼等行为失当而遭罢免或免职的赔偿安排,藉以确保该等安排乃按相关合约条款厘定,而该等赔偿亦属合理适当。
薪酬委员会通常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审阅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厘定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年度薪酬待遇及其他有关事项

战略投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战略投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即王旭(主席)、朱骅及常清组成。
战略投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1、审阅本公司之投资策略;
2、审阅本公司之风险控制;
3、向董事会推荐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政策及常规。 
战略投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通常每年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审阅投资及风险控制事项。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王旭(主席)、常清及张士举组成。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1
、根据本公司经营规模、企业管治情况对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委员会每年至少须检讨一次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3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及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5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6、在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检讨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检讨结果;
7
、在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提名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及监管合规性;及就政策之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8
、若董事会拟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选任某人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应就该事项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提名委员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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